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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“四川省智慧教育学校”创建活动的通知
  • 时间:2019-05-10 15:21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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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川教函〔2019〕79号

各市(州)教育行政部门:

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,全面落实全国、全省教育大会精神,为推动《教育信息化2.0行动计划》提出的“智慧教育创新发展行动”的实施,以人工智能、大数据、物联网等新兴技术为基础,依托各类智能设备及网络,积极开展智慧教育探索与实践,切实推动教育理念与模式、教学内容和方法变革创新,提升学校办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,切实加强创新人才的培养,形成引领教育变革与教学创新发展的新途径、新模式,推进我省教育信息化从“1.0”向“2.0”的“转段升级”。经研究,决定在全省中小学、中等职业学校中开展“四川省智慧教育学校”创建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基本原则

  坚持育人为本。利用信息化引领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全新教育生态,培养符合新时代和信息社会发展需要的、具有较高素养的创新型、智慧型人才,促进人的全面发展。

  坚持融合创新。充分发挥技术优势,变革和创新传统教育教学模式,实现创新应用常态化,推动教育教学创新发展,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。

  坚持系统推进。兼顾点与面、信息化推进与学校发展,实现教学与管理深度应用、技能增强与素养提升、小资源建设与大资源整合等协调发展。

  二、创建要求

  创建“四川省智慧教育学校”必须符合省教育厅印发的《四川省智慧教育学校遴选指标(试行)》(见附件,以下简称《遴选指标》)的要求,坚持应用驱动,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,以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为核心,以应用最新前沿技术为途径,以提升教师信息化环境下创新教育教学能力、并使之常态化为关键,以融合创新为目标,开展智慧教育学校创建工作。

  三、遴选程序

  省教育厅每年组织一次遴选工作。遴选程序为自评、申请、推荐、复核、确定。

  创建学校对照《遴选指标》自评达到80分以上的,由学校向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经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同意后,报市(州)教育行政部门。市(州)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区域内申报学校进行严格审核、推荐把关。每年4月由市(州)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向省教育厅报送推荐材料。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按照《遴选指标》对申报学校进行现场复核,确认达到80分以上的,由省教育厅确定为“四川省智慧教育学校”,并予以公布。

  智慧教育学校创建活动,是推进我省教育深化改革,驱动教育理念、教学模式、培养方式变革创新、提升创新人才培养能力,增强人才培养效益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、推动教育高质量创新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,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参与创建活动。各地要加强政策及资金支持,加大激励力度,以智慧教育学校建设提升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、引领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方向,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,加大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,加快教育现代化,建设教育强省,办人民满意教育。

  联系人:省教育厅信推办  赵艳秋  李金洲

  联系电话:028-86110804   028-86110230

  附件:四川省智慧教育学校遴选指标(试行)

  四川省教育厅

  2019年2月27日

63四川省智慧教育学校遴选指标(试行).docx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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